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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规定,现将宜宾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网址http://rst.sc.gov.cn)公布的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宜宾市各职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4月6日(星期四)下午14:00—17:30。
地点: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二号楼底楼会议室(翠屏区都长街82号市委大院市公务员局院内)。
(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考生需按《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中资格审查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川发改价格〔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资格审查准备材料
1.高校院(系)党总支、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推荐登记表》原件1式2份(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正反双面打印,并粘贴照片)。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3.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如中共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回户籍所在村(社区)支部的,原学校又未出具证明材料的,由其组织关系所在地村(社区)党支部及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证明材料。
4.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校级及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国家级奖学金等奖励的考生,需出具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1份,注明担任学生干部的具体起止时间以及职务(担任班级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的须注明具体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等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副职及以上),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6.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需出具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面试
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入场。
三、其它有关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宜宾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体检、考察等有关信息,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予以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831—8225337。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31日
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a5b885e5-58b5-4ef4-ba67-cf67ba7878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