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员确定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进入体检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组织安排
(一)体检时间
本次体检工作定于2020年9月7日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体检当日早上6:30准时到古蔺镇第二小学正门口(古蔺县新体育中心足球场)集中,统一参加体检。
(二)体检标准和要求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体检,另交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
2、考生主动上交携带的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电子设备统一保管,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3、体检前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得穿制服参加体检,女生不得穿连体衣裙参加体检,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4、体检过程中,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否则后果自负。体检结束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5、本次进入体检程序且已确认怀孕的考生,若有需缓检的项目(如妇科、X光等)应向人事招考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体检医院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待考生产期结束提出补检书面申请,补检合格后再与第二年“三支一扶”新招募人员同时录用上岗。
6、在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咨询电话:0830-7201687(古蔺县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古蔺县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