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参加体检人员共1人,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安排
1.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请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1张1寸免冠彩色近期照片于2020年9月6日下午3:00-5:00到叙永县人社局(叙永县新区便民街2号人社大楼四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领取《体检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2.体检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3.注意事项
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1)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好,不要饮酒,不要熬夜,避免剧烈运动,需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带眼镜参加体检。
(2)体检当天早上必须空腹,不能进食、进水,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3)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4)到医院体检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约500元左右现金(自备零钞),体检费按实收取。
(5)考生在体检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违反有关规定将取消体检资格。
(6)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7)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其他
(一)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进入体检考生自行准备健康申报证明(或防疫健康信息码)和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不得参加体检。各位考生可通过微信关注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并注册领取防疫健康信息码,体检前需扫描防疫健康信息码,防疫健康信息码未见异常的方可参加体检(具体操作见附件2)
(二)特殊情况考生暂缓体检。进入体检考生近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接触史的;有疫情严重地区居住史、驻留史的;有体温异常(体温≥37.3℃)、咳嗽、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其他与新冠肺炎有关的特殊情形。请有以上其中一项特殊情形的考生提前与叙永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备案,经同意可暂缓体检。有以上情形未主动报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备案时间:2020年9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联系电话:0830-6224058。
附件:1.叙永县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国家防疫信息码申领流程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5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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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体检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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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报考岗位 |
职位编码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综合成绩 |
是否进入 |
备注 |
1 |
牟周 |
男 |
水潦彝族乡卫生院支医计划 |
04060401 |
7081040300222 |
53.00 |
82.80 |
64.92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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