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泸州市龙马潭区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表》。
二、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带齐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信息表)、1寸免冠近照1张、黑色铅字笔于2020年9月7日上午8:30前到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二号1栋6楼6-8室)集合,统一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个人自动放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递补
若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情况,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四、注意事项
1.进入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上禁食早餐。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体检当天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单独行动。
3.体检时,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考生在体检未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医院,体检结束,由工作人员带领离开体检医院,不得再进入封闭区域或在体检医院逗留。
4.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三支一扶”新招募人员同时录用上岗。
五、咨询电话:0830-2522944。
附件:泸州市龙马潭区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表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