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根据上述规定,本次参加体检人员共10人,名单见附件1。
三、体检安排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请于2020年9月6日上午8:20前到纳溪区政府大楼三楼会议室集中,统一到医院参加体检。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四、注意事项
(一)所有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请务必通过微信关注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注册领取防疫健康信息码。体检前需扫描防疫健康信息码,防疫健康信息码未见异常的方可参加体检(具体操作见附件2)。
(二)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体检,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时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证件彩照1张,并请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上禁食早餐。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如有携带的,必须在体检签到时统一交工作人员暂时保管。
(六)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医院体检结论后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三支一扶”新招募人员同时录用上岗。
(八)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五、其他
本次招募工作相关信息均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人事招考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随时查询。
咨询电话: 0830-4212407(区考试中心)
附件:1.纳溪区2020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国家防疫信息码申领流程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