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分析法的备考策略
广大考生在国考中具体写作申论文章时,由于社会经验的欠缺以及不了解国务院下设各部委的职能等,可能难以去发现材料中隐藏的主体,而这些主体在诸位的面试中也有所涉及,在作答中如果你能将职责细化到各部门,那就更能体现你与这个岗位的匹配性,所以,如何找到这些隐性的主体就显得非常重要了。于此,笔者以司法部门为例给大家举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的职能和任务主要有12项:监督和指导全国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国劳动教养工作;制定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检查各地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管理法制报刊;监督和指导全国的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在华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如果考生在材料中发现了这些职能中的任何一项,就应明确这是司法部门的职责。
接下来诸位再通过现代多媒体或文本书籍等多种途径,广泛搜集、深入了解各部门的职能并识记就可以了。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