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新津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
二、招聘人数
4名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
2.了解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相关的经营管理常识,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善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全职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党务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熟练掌握各种日常办公软件操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全日制普通教育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4.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工作职责
(一)向“两新”组织负责人(出资人)、党员、广大职工宣传党的政策方针,摸清“两新”组织“五个清”情况,指导“两新”组织创造条件单独或联合组建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二)指导和帮助“两新”组织党组织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制定科学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建设。
(三)积极帮助“两新”组织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四)指导“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紧紧围绕生产经营管理和执业从业实际,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方法,确保党建与发展相融互促,防止“两张皮”现象。
(五)指导暂不具备条件建党组织的“两新”组织,通过组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开展党的工作。对已建党组织的,指导抓好党建带群建工作,帮助建立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
(六)充分发挥所在单位职能优势和自身专业特长,切实帮助“两新”组织排忧解难,协调处理负责人和职工的关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两新”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七)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合同签订及待遇
(一)合同签订。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与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岗位待遇。根据业绩核定,5.5万-6万/年(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六、报名方式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全权委托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一律采取报考人员本人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上门、电话、传真、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通知、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天府菁英网(www.cdtfhr.com)上公告。
(三)报考者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若由于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考组织方的,责任自负。
(四)报考者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拥有对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
报名链接:
1.天府菁英网
http://cdtfhr.zhiye.com/zpdetail/270102388
2.智联招聘
https://jobs.zhaopin.com/CC440616085J00247844101.htm
3.前程无忧
https://jobs.51job.com/chengdu/107217788.html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50,13:00-17:00
咨询电话:黄老师 028-80518071-818
中共新津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