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勤务辅警130名(男性124名、女性6名)
主要职责:在民警指导和带领下,协助民警按照岗位要求开展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管理秩序;协助开展人口信息采集;协助开展治安检查和视频监控;协助维护大型活动现场秩序;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协助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戒毒康复人员日常管理服务、公开查缉毒品工作;消防救援;保护案事件现场;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执行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布置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
(二)招聘文职辅警21名(男性12名,女性3名,男女不限6名)
主要职责:在民警指导和带领下,协助民警按照岗位要求,协助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协助开展计算机网络维护、通讯保障、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其他可由文职辅警从事的工作。
二、资格条件
1.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有较好的心理素质,能够适应工作环境,自律能力强,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简阳市内常住户口或取得简阳市居住证;
3.勤务辅警须具有高中(职高、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交警岗位需全日制大专)。
4.年龄应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3年10月8日至2000年10月8日);
5.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心健康,四肢健全,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单眼裸视力达到4.6以上,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嗅觉迟钝、身体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重大疾病史,无传染病和心脏病,无吸毒史、心理测评无异常、无肢体功能障碍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患和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同等条件下优先: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2)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本市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辞退、开除或因个人原因辞职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不依法购买社会保险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1.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实行试用工资,试用期结束之后,薪酬按简阳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男女报名人数比例达到计划招聘人数1:3,将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四川省简阳市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三楼)
报名电话:028-27266017
(二)报名要求
报名者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户口薄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退伍军人须持退伍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一寸近期免冠白底照片两张。特殊技能持相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证书原件。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进入招录环节。通过资格审核的,在报名地点当场填写《报名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试
应聘者需统一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试以及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应聘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心理测评和笔试同步进行,心理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
2.体能测试。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合格者才有资格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六、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并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按通知时间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后若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政审考察及培训
体检合格为政审对象。政审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经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
八、公示
完成以上流程后,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对外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九、聘用及管理方式
培训考察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由简阳市维民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到简阳市公安局工作。其中试用期三个月(含培训时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