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单位:成都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彭州分公司
工作单位:彭州市公安局
工作岗位: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性别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对象及报考范围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3、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4、志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年龄计算至2018年10月15日止);
6、高中及以上学历,符合报名要求的条件;
7、身高1.70米以上,面部无明显疤痕特征、无纹身,无精神病史。
8、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曾因违反辅警工作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参加或曾经参加邪教组织的;
9、其它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咨询电话:83879424
3、报名地点:成都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彭州分公司(彭州市公安局旁)
4、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时间截止至2018年10月15日
5、报名须知: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信息。
(1)报名需提供材料
报名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近期常规体检报告(一个月以内体检报告)一份;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进行政审表一份;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原件、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并交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
(2)填报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2018年警务辅警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二)笔试
公安基础知识,电脑操作,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笔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面试名单。
(三)面试
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围绕以上五项进行评分,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以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录用人员,对合格的人员将予公司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签订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到彭州市公安局工作。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彭州市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期提供工作餐;在职人员全部纳入局工会会员,发放工作服,每个国家法定节假日、生日按规定发放慰问品;对结婚、生育人员发放纪念品;每年安排年休假和年度体检等。
六、其它
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应聘期间保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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