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
108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6、身高要求男1.70米(含)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或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17日
2、报名地点:三洞桥路8号三楼
3、报名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须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退役军人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在学信网上打印含有在线验证码的学历证明材料一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特殊技能者请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名要求: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属实,若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二)考试
经审查合格的报名条件者需统一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心理测评以及体能测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心理测评和笔试同步进行,心理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
2、体能测试。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合格者才有资格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四)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并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参加体检人员按通知时间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制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
(六)聘用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聘用对象,分局并与拟招聘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食宿、服装、装备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供。
五、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及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