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程序的通知》(眉市编办发〔2015〕50号)规定,我院经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岗前考察、体检等程序,初步确定了石雨晴同志为第二批拟聘人员,现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算。拟聘人员信息如下:
岗位编号 |
身份 |
岗位 |
岗位名称 |
拟聘人员 |
人员信息 |
201815 |
编外临聘 |
工勤岗位 |
健康管理科工作人员 |
石雨晴 |
女,1996.10月出生,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全日制大专学历,药学专业。 |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本公告由眉山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8236717。
监督电话:028-38235373。
眉山市人民医院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