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沙坪街道专业技术工作人员1名,工作地点在沙坪街道办事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35-55周岁,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
4.具有2年以上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或管理经历。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曾参加沙坪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获得拟聘资格而主动放弃的。
二、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现场报名地点:沙坪街道办事处101、102办公室(联系电话:0831-3620658、0831-3620362)。
报考者填写《沙坪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条件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通知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二)面试。
招聘方式为面谈式,即由街道相关人员组成招聘小组,由小组人员向应聘人员提问,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报街道党工委决定拟聘人员。
三、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面试情况,经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1名拟聘人选。
2.体检。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考核由沙坪街道办事处组织进行综合考核。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经沙坪街道办事处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沙坪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一)根据公示结果,由沙坪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拟聘用人选,由沙坪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二)按照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对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制度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待遇参照《沙坪街道办事处机关和下属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另外,增加专业技术岗位补贴按1800元/月发放。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参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3620451。
六、解释与咨询
本方案由沙坪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3620362。
沙坪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