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递补审查时间:2016年1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
递补审查地点:新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窗口(瑞通路146号底楼)。
三、递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应准备的审查资料(按照以下顺序依次排列):①《新津县2016年公开选调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②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务员管理部门公章);⑤单位以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内容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现任职务、是否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必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印章);⑥2014度、2015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更多招考信息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htgwy01;或咨询QQ:385189031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递补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缴纳面试费(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28—82529716、82515565。
五、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附件: 2016年新津县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