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递补审查时间:2016年1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
递补审查地点:新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窗口(瑞通路146号底楼)。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一)考生应准备的审查资料(按照以下顺序依次排列):
1、《应聘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如本人身份证遗失须提供公安机关打印并加盖鲜章的个人身份信息表。
3、毕业证和学位证。提供报考岗位条件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
(二)以下人员除具备以上材料外,还应具备以下材料备查:
报考定向公招岗位的考生需递交下列资料:
(1)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各年度考核结果、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协议复印件及考核表复印件(均需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服务证书。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报考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证书、《退役证》原件。
4、报考岗位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
按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执业证)等佐证材料;要求有从业经历的,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须加盖单位鲜章。
以上材料在资格审查时均需带原件验证并交复印件1份。更多招考信息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htgwy01;或咨询QQ:385189031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缴纳面试费(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咨询电话:028-82555577、82556732。
五、面试方式
参照公务员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附件: 新津县2016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