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对象
详见《2016年成都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资格复审结果及面试人员名册》(附后)。
二、面试时间
2016年7月9日-10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面试地点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
四、有关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均不得进入考室)到候考室报到。
2.面试当日上午8:30以前未到面试候考室报到、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
3.不论任何原因,不能进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期间采用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5.面试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已带的按要求关闭电源并交工作人员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
6.应试人员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应试人员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相关信息。
7.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8.应试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主考官的指令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9.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10.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11.违反上述考试规则的应试人员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处理。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