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要求
岗位 | 人数 | 基本条件 | 月收入 | |||
招聘对象(含应届毕业生) | 性别 | 年龄 | 招聘方式 | |||
法官助理 书记员 |
16 |
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法律资格证书或有法院工作经历优先) | 不限 | 不超过30岁(截止2016年11月1日) | 笔试+面试 | 法官助理不低于2500元;书记员不低于2000元。 |
司法警察 | 8 | 大专及以上学历(军队、武警部队退伍战士可放宽到高中以上学历)。警校、体育学院毕业生、武警退伍军人优先。 | 6男2女 | 18至25岁(1991年11月1日——1998年11月1日) | 笔试+体测+面试 | 不低于2300元。 |
法官助理与书记员统一考试,司法警察单独考试,按成绩排名择优确定。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审判辅助有关工作,工作地点(彭州市人民法院)。
用工性质:劳务派遣
三、报名
1.报名地点:成都鑫权鑫劳务公司(原老检察院旁)
2.联系人:李先生028-83877711、15184496044
3.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11月8日(9:00-17:00)
4.报名方式:考生持身份证、学历资格证书、2寸证件照,以及户籍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等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现场报名。
5.资格初审:考生在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准考证另行发放。
四、考试
具体考试的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一)法官助理与书记员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1.笔试(闭卷)
主要内容: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题型包含选择、判断、简答分析、主观题等。满分100分。
2.结构化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名额(可按报名情况进行缩减)的1:1.5确定面试人员。满分为100分。
(二)司法警察的考试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总成绩=笔试30%×体测×50%+面试×20%
1.笔试(闭卷)
主要内容:法学理论及岗位相关理论知识,题型包括客观、判断、案例分析题和主观题等。满分100分。
2.体测
主要项目:4×10米往返跑、女子800米跑、男子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满分100分。
3.结构化面试
根据体测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名额(可按报名情况进行缩减)的1:2确定面试人员。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名单。本次招聘体检按岗位区别分别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要求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的相关要求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不予以聘用。
七、经政审合格的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单位各部门用人需求安排顶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
系在职人员的,试用报到时须提供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用人单位的证明。更多招考信息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htgwy01
八、人员管理
1.工作及日常管理由彭州市人民法院负责。
2.合同管理由劳务公司负责,并与彭州法院现有聘用人员享有同等福利待遇。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彭州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028-83883606),防止杜绝不正之风。
十、其他
1.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参考教材。
2.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归彭州市人民法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