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和名额
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3名,县财政信息中心管理岗位(从事文秘工作)2名,共5名。
二、选调人员条件
1.我县财政全额预算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职工(试用期内、按政策规定在服务期内、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不得报考)。
2.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3.2013-201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所学专业为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经济学、工程建设管理、工程造价;报考管理岗位的,所学专业为汉语言文学、哲学、社会学。
6.报考管理岗位的必须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出版物上发表文章不少于2篇。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6日(8:30—18:0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联系电话:5233026(县人社局事管股)、5223746(县财政局办公室)。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持《宣汉县财政局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关工作年度考核证明等原件和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1张到报名点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7月7日,面试时间为2016年7月8日。报名人员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者,将随时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选调办法
以笔试和面试按比例折合(笔试分数×70%+面试分数×30%)后的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作为选调的主要依据。
1.笔试(总分100分)。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公共财政、会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管理岗位主要测试文字处理能力,在规定时间内按命题完成综合材料写作。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对外公示。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采取评委现场出题、现场打分的形式。
3.公示。依总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选调对象进行公示(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为序),公示时间7天。对反映有不符选调条件并经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如有取消或放弃资格中的任意一种,选调人员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高低和以上程序递补一次。
(三)办理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流动手续。流动人员的岗位管理、聘用管理按现行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2016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