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珙县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其中: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要求
(一)体检时间:2026年2月3日(星期二)上午7:30
(二)体检集中地点:中共宜宾市委党校北门(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中段69号)
(三)请参检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早上7:30前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含头像的社会保障卡)、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一支及体检费(大约6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请准备好足够的现金),前往体检集中地点报到,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未按时到体检集中地点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检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三)参检考生务必按照上述体检标准做好相应的体检准备。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得佩戴隐形眼镜,近视的考生可以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四)女生有怀孕或生理期的,体检当日分组后应主动向领队说明,备注写明预产期或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
(五)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日当场复检。
(六)参检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五、咨询电话
0831-4318967
附件:珙县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6日
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16cb21b0-b30a-41b6-be61-0c1bc3a3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