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岗位
县烈管中心编外辅助性岗位1名,从事烈士陵园讲解辅助工作,使用时限3年。
二、聘用条件
1.户籍地或生源地为南江。
2.具有普通话测试等级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有敬业精神,善于学习,工作认真负责。
5.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处分或被单位开除的人员不能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1月29日
2. 报名方式: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扫描件及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发送至1545683918@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编外辅助性岗位报名-姓名-联系电话”;
3. 注意事项: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2026年1月30日9:00-12:00,带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及《报名登记表》到南江县烈士纪念设施管护中心办公室(地址: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城庙中段638号,民卫医院四楼)完成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无需笔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岗位匹配度等,考核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核成绩当场告知。
1.面试时间:2026年1月30日14:00-18:00。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四)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于资格审查当天将佐证材料交至县烈士纪念设施管护中心办公室,以便审查具体加分条件、提交材料详见附件《岗位信息一览表》。
(五)体检:面试第一名确定为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由本次公招领导小组决定加试办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下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
(六)考察: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政审考察参照《巴中市公开考核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执行。
(七)公示: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专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与招考单位签订用工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
四、聘用待遇
工资标准“五险”按相关规定执行,由县财政按规定核拨。
五、纪律与监督
招募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试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考者在参加考试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无条件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六、特别提示
(一)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因报考者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政审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公告、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相关事宜均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nj.gov.cn)公布。所有招聘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南江县烈士纪念设施管护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7-8266080。
来源:https://www.scnj.gov.cn/ywdt/gsgg/1404816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