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成绩和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为0分或笔试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12月30日(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三、资格复审地点
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二楼二会议室(地址:眉山市彭山区紫薇路35号 ;联系电话:028-37631626)。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2024年下半年眉山市彭山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
(二)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应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四)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须真实有效,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五、面试最低分数线。
本次面试按规定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含各环节递补人员)。
六、其他事项
面试入围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cps.gov.cn/zfxxgk/fdzdgknr/zhaokaolu.htm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7631626、028-37627056。
附件:2024年下半年眉山市彭山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024年12月18日
来源:https://www.scps.gov.cn/info/5631/1250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