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公共科目、专业知识科目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23日9∶00至18∶00的工作时间。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大庆路68号(联系电话:028-62555175,18802885762)。
三、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参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一)《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五)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六)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一)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单位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二)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根据应聘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考生对面试资格审查事项有疑问的,请提前咨询。咨询电话:028-62555175,18802885762。
附件: 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中共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2-22CC65651D97762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