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巴中市公安局研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的留置看护人员属于编外辅助性岗位,不具备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身份。留置看护人员主要从事巴中市巴州区化成廉政教育基地留置对象的看护工作,工作期间封闭式管理,需值守夜班。本次拟招聘留置看护人员29名,限男性,具体岗位要求等详见《巴中市公安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体年龄要求见职位表(年龄计算时间为2024年12月22日);
4.具有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
5.达到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后服从岗位分配。
7.具备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或在职困难民辅警的配偶;
2.退役士兵;
3.省级及以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报名和考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9:00-12:00,14:00-18:00)。
2.报名地点。巴中市公安局一楼接待室(巴中市经开区通州大道19号)。
3.填写报名表。现场报名前报名者从巴中市公安局政府网站下载《巴中市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4.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时间内,报名者持个人身份证件、本人征信报告、学历证书佐证资料等在报名点现场报名并审核。
所有报名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实行计分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可自行穿着运动装。体能测试按总分值100分计算实际成绩。
1.测评时间:2024年12月24日9时,地点:巴中市体育中心(经开区文华路211号),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自备运动鞋和服装。
3.测试项目:①10米×4往返跑,②男子1000米跑,③立定跳远。测评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人社部发〔2011〕48号)《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达标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见附件3)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100分)=“10米×4往返跑”×35%+“1000米跑”×35%+“立定跳远”×3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按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最终成绩将在巴中市公安局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各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时间、地点见巴中市公安局政府网站通知。
五、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要求到户籍地进行考察。
因放弃体检、政审或体检不合格、政审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聘用和薪酬
被聘用人员与巴中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薪酬标准:工资3000元/月左右(包含养老、医疗、工作、生育、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巴中市公安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巴中市公安局政治部、巴中市公安局机关纪委和各用人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现已经在其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外人员参与此次应聘的,报名前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
(三)在公开招聘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均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日程安排变化等情况在巴中市公安局政府网站发布实时信息。
如有疑问,请咨询巴中市公安局政治部(咨询电话:0827-5818680)。
3.巴中市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体能达标测评项目和标准.docx
巴中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17日
来源:https://gaj.cnbz.gov.cn/public/6596471/231028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