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关于2015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
职位调整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关于2015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规定,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5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根据报考人员报名缴费情况,经研究,现对本次相关考试职位做如下调整(见附件)。
附件:眉山市2015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调整表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