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6名(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3名;
聘用制司法警察3名(其中,女性1名、男性2名)。
二、岗位职责
(一)聘用制书记员职责:从事与审判、执行等有关的辅助工作,以及单位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聘用制司法警察职责:负责安检、值庭,押解、看管、收押被告人,处理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日常工作中的设岗值班、值勤、夜间值班,重大节日、特殊时期的安保值班等工作,以及单位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3年6月14日至2006年6月14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并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且曾在人民法院担任书记员2年以上的,或者已经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或者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不限专业;
7.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二)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3年6月14日至2006年6月14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或者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8.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请考生于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0日,将如实填写并签名确认的《2024年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或《2024年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PDF格式发送至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dzzyzzbzhc@126.com,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受理报名。
2.资格审查: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招聘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根据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通知,携带报考条件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考生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发放准考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30%、20%、50%。
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
1.笔试
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本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
2.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在计算机上以常用输入法进行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3.体能测试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宣布,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评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或其他症状,概由本人负责。
4.面试
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的总成绩高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全部进入面试。
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体能测评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计划组织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在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
5.公布考试总成绩
面试工作结束后,将考生的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规定比例折合形成总成绩,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考生。名次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依然相同,以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名次。
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6.其他
考试时间、地点将在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scdzzy.scssfw.gov.cn/)公布,考生在考试环节未按时参加相关科目考试,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三)体检与考察
1. 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
考生经考试、体检合格后,由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对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保证原单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并上岗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拟聘用人员在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考生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因编外聘用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从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名次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薪酬待遇
1.每人每月3600元左右(包含工资和“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
2.单位提供工作餐,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参加健康体检,享受公务员同等工会福利。
七、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资料,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报考资格。
(二)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市纪委监委驻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18-2121165)受理违纪行为的举报。
八、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二)招聘咨询电话:0818-3090523。
(三)本公告由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2.《2024年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 6月13日
来源:http://scdzz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831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