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姓名 |
性别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身份证号码 |
总成绩 |
是否进入体检 |
陈艳 |
女 |
绵阳市妇幼保健院 |
儿童保健科学科带头人 |
510722********6927 |
74 |
是 |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上午8:30。
2.地点:绵阳市妇幼保健院(花园院区)集合后统一出发。
3.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1.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二)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进体检医院。
(三)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因怀孕致部分体检项目需延期检查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诊断证明。参检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擅自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竟后方可离开。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工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调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体检通知以本公告为准,不再电话通知。
(六)体检结果、政审考察等后续事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9日
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107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