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选调单位、岗位及名额
具体公开选调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乐山市民政局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公开选调范围
川渝地区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均可报名。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转为事业人员。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其中,2014年8月11日川委办〔2014〕30号文件下发后,新发布公告聘用的乡镇事业人员,在乡镇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他若有服务年限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和约定。
3.符合《一览表》相关岗位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年龄以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一览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分别相符。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选调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流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选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符合选调条件人员,请准确填写《乐山市民政局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将填好的信息表电子版及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372004929@qq.com,邮件主题备注: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初审结果将以电话通知报考者本人。
3.报名资料:
(1)《乐山市民政局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请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5)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4日17:00,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二)现场资格审查
1.乐山市民政局对照选调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报考和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专业技术岗位选调计划与初审合格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2,管理岗位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相应岗位调减或取消。
3.所有报考者需本人持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现场完成资格审查。
4.报考者须在2023年1月9日9:00至17:00带上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到乐山市民政局(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郑坝街77号,电话:0833-2109655)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乐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未达到60分者不予进入选调下一环节。笔试当天因考生缺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继续进行。根据各岗位选调人数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专业技术岗位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为1:2,管理岗位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为1:3。
2.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未达到60分者不予进入选调下一环节。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面试继续进行。
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以“微型课+答问”或“微型课+答问+才艺展示”为主,考察教学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艺术以及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
管理岗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主要测试履职所要求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分析等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考察
根据选调人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1.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专业技术能力和群众公认度。
2.报考者逾期不参加考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下一名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由乐山市民政局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交体检医院。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本环节只递补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六)公示和调动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本环节不再递补。
五、其他
1.报考者必须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2.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选调过程中一旦发现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取消选调资格。监督电话:0833-2105320。
3.本次公开选调的相关环节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考生不能按时参加选调有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乐山市民政局 0833-2133012
乐山市救助管理站 0833-2109655
乐山市儿童福利院 0833-2269005
附件:1.乐山市民政局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点击下载)
2.乐山市民政局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乐山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19日
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55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