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乐山市精神病医院是乐山市民政局直属非营利性财政核定收支、定额补助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是国家民政三级福利事业单位、国家卫生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医院主要业务范围:收治全市范围内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的特困精神病人、流浪乞讨精神病人、优抚精神病人,失地农民、城乡低保以及突发自然灾害受灾人员和各级政府需要救治的精神病人;负责乐山市的精神病专科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服务;负责乐山市精神疾病专科自费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以及精神病的社区预防保健;负责乐山市精神病境内司法鉴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儿童智力鉴定、精神残疾等级评定以及医疗事故鉴定等任务。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符合《乐山市民政局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乐山市民政局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其中:年龄以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一览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分别相符。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请准确填写《乐山市民政局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于2024年1月4日17:00前将填好的信息表电子版及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按顺序插入一个Word文档或PDF文档,通过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372004929@qq.com,邮件主题备注:考生姓名+报考岗位。报名初审结果通过邮箱反馈至报考者,请邮箱报考人员密切注意本人使用的报名邮箱信息。
(三)报名材料
1.《乐山市民政局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
4.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4日17:00,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四、资格审查
根据本次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报考者须在2024年1月9日9:00至17:00带上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到乐山市民政局(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郑坝街77号,电话:0833-2109655)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五、考核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乐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方式: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被考核者考试总成绩均低于60分,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若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大于1:30,则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仅作为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的方式,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面试时间由乐山市民政局电话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由乐山市民政局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交体检医院。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参考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核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进行递补。每岗位只递补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乐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考察组至少由2人组成。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核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1次。
八、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核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本环节只递补1次。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应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如未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满,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考核招聘中一旦发现违反公开考核招聘纪律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833-2105320。
(三)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条件由乐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乐山市民政局 0833-2133012
乐山市精神病医院 0833-2601175
附件:1.乐山市民政局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点击下载)
2.乐山市民政局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乐山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19日
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55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