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条件
(一)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
3.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扎根基层,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年满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2003年12月11日前、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有一定的法律政策知识,有一定沟通协调、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智能手机、计算机和基本的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民主党派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与原工作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了结的;
7.有现行吸毒行为并经查实的,或近5年内因涉及“黄、赌、毒”等案件受到行政处罚的;
8.长期在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或原网格员出于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履行岗位职责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工作规章制度,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8日——12月22日。
(二)报名地点
广安经开区穿石镇党政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有关要求
报名的应聘人员将个人材料1—6项〔1.穿石镇网格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4.学信网学籍证明截图;5.其他反映本人学识水平或工作实绩的证明材料;6.公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报名时现场提交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如考生因自身原因提交相关资料不齐备的视为报名不成功,责任自负。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对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选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选聘)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报名费用
本次报考(选聘)免收报名费。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笔试
笔试组织工作由穿石镇统筹组织。
穿石镇将采用电话的方式,告知通过资格复查的应聘者,并将通知应聘者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笔试内容主要以网格应知应会、村(社区)服务管理、计算机基础和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选用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中有缺考或有违规违纪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以穿石镇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测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处理问题的思路等。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四、成绩公示
按照考试总成绩在辖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照选聘职数从高分至低会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如有不良反应且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穿石镇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在辖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七、选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选用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服务合同。
八、其他事项:
本次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不合格的,解除服务合同。其它未尽事宜,由招聘方作相关解释。
来源:http://gajkq.guang-an.gov.cn/gjjgajjjskfq/c104015/2023-12/12/content_1792509472e94df8a7b6abd0f4e603c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