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8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年龄要求。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
6.符合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
关于年龄计算截止日期的说明: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18至40周岁”指1982年12月13日至2005年12月13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珙县社区专职工作者;
8.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等);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的职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按照招考比例调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上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2月13日至12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务费。
3.报名地点:珙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珙县巡场镇金龙街南段62号,珙县民政局靠金龙街一侧底楼)。
4.报名所需资料:①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2);②本人学历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其中岗位(一)的相关证明材料需要由社区出具证明,并由乡镇签署“情况属实”“同意报考”的意见,其中岗位(二)还需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由所在党支部出具书面证明,所属上级党委签署“情况属实”意见并加盖公章;④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⑤符合本公告加分情形的证书、表彰(表扬)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报考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6.准考证领取时间: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理论考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掌握和运用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基本理论,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加分情形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加分制,对社工专业的大学毕业生(此处所称“社工专业”是指本科所学专业为社会工作,专科所学专业为社会工作或社区管理与服务),笔试折合成绩加2分;对获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折合成绩分别加2分、3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5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及省级机关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3分;受到县委、县政府及市级机关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1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取最高分,不累加。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资格证书、表彰(表扬)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未在报名结束前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3.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笔试折合成绩=笔试成绩×60%+加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按有关通知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若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且成绩有效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且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折合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成绩仍相同的,以加分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加分分值还相同的,则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予以公布。体检由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办公室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成立考察组开展考察,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情况,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六)岗位选择
在该岗位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的社区工作岗位。
(七)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5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关于递补
在体检、考察、岗位选择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和体检、考察未通过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依次递补1次。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上岗后相关待遇按珙县现行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二)管理
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及招聘过程中涉及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岗位选择、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4012892
附件:1.珙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
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8日
附件1
珙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
序号 |
岗位 |
岗位代码 |
人数 |
岗位条件 |
岗位所在社区 |
招聘范围 |
1 |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一) |
20230101 |
7 |
(1)18—40周岁;(2)大专及以上学历;(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未取得社区专职工作者身份的珙县社区工作人员;②珙县城镇社区现任居民小组长;③珙县城镇社区现任网格员;④珙县全职城市基层党建指导员;⑤珙县巡场镇村(社区)后备干部。 |
巡场镇清溪社区1名、安民社区1名、龙祥社区1名、新桥社区1名、白皎社区1名、杉木树社区1名、桂花坳社区1名。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岗位。 |
定向招聘 |
2 |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二) |
20230102 |
2 |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18—40周岁;(3)大专及以上学历。 |
巡场镇新桥社区1名、龙祥社区1名。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岗位。 |
|
3 |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三) |
20230103 |
7 |
(1)18—40周岁;(2)大专及以上学历。 |
巡场镇清溪社区1名、安民社区2名、南井社区1名、白皎社区1名、杉木树社区1名,洛表镇南园社区1名。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岗位。 |
|
4 |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四) |
20230104 |
1 |
(1)18—40周岁;(2)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上罗镇榕泉社区1名。 |
|
5 |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五) |
20230105 |
1 |
(1)18—40周岁;(2)大专及以上学历。 |
洛亥镇人和社区1名。 |
|
来源:https://www.ybrc128.com/exam/20803/27360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