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地点:成都巴中宾馆5楼会议室(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18号)。
(二)资格审查对象
巴中市职位已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三)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原件1份(须报所在院系审核盖章,并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核准推荐并鉴章,超过1页的请双面打印)。
2.笔试准考证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须提供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1份。主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学院及专业、入党时间(准确到具体日期,如×年×月×日),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公章。
6.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退役士兵证、退出现役审批表、退伍证等)。
7.获得表彰奖励荣誉的考生,须提供所获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表彰奖励包括: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8.担任学生干部的考生,须提供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要求: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正副班长〈正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正副职),证明材料须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生干部以及具体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团委书记系老师担任的,担任副书记的学生视为团委书记〉;在校、院系协会、社团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副职及以上),由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9.以本科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以本科或硕士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博士毕业生,还须提供本科或硕士就读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与选调资格条件有关的证明材料。以双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供对应的双学位证明材料。
10.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1至4项必须提供,5至10项须根据符合报考的条件提供相应材料。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考录资格。
2.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准备资格审查材料并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3.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进入下一环节。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4.考生如有特殊情形的,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反馈。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
2.面试地点:成都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对象
进入巴中市面试资格审查范围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三)面试注意事项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本人《面试通知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面试考场,并到指定候考室候考,证件不齐者不得入场。
2.考生入场时间为面试当日上午7:30至8:30,8:30后考场大门将关闭,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3.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同自愿放弃面试。
4.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5.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包括警察、城市管理等职业制服),违者不得进入面试考场;不得佩戴肩章、胸花、手表、项链等各种饰品进入面试室,已戴的应自行取下并按要求存放在指定物品置放处。
6.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的报考职位及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
7.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
8.违反面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三、其它事项
(一)请考生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有序离场。
(三)未尽事宜,请与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
咨询电话:0827-5266060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24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45-1763D090917420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