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华龙酒店院内六号楼三楼二会议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路18号)。
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一)国(境)内考生需准备:
1.考生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各1份。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无法体现考生本人所学专业的,需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学制等情况的证明)。
3.《四川省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2份(请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按网络提示使用A4纸双面打印,贴上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或彩打电子照片;须报所在院系审核盖章,并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核准推荐)。
4.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须注明入党时间(准确到具体日期,如××年××月××日),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
5.参军入伍、所获奖励、担任学生干部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有关证明材料(如:退役士兵证、退出现役审批表、退伍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如: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正副班长〈正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正副职)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生干部及职务(担任班级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的须注明正副职及具体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等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副职及以上),由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加盖公章。
6.其他与选调条件、职位条件有关的资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上述1至3项为必须提供资料,4至6项根据考生符合报考的条件提供相应材料。
(二)国(境)外考生需准备:
1.考生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各1份。
2.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无法体现考生本人所学专业的,需提供所学专业证明)。
3.硕士研究生需提供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博士研究生需提供全日制本科及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若考生已完成国(境)外学习经历,需提供对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四川省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2份(请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按网络提示使用A4纸双面打印,贴上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或彩打电子照片)。
6.专业证明材料1份。所学专业名称与四川省面向该校选调2024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公告》所规定的选调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须提供专业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以本科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以本科或硕士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博士毕业生,还须提供本科或硕士就读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表彰奖励证书等与选调资格条件有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双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供对应的双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考录资格。
(二)请各位考生按此公告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三)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四)资格审查结束后,考生须在《广安市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资格审查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并按照场地路线指引有序离开,不得再进入审查场地附近逗留。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对象:进入广安市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资格审查范围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成都市。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注意事项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并到指定候考室候考。
(二)考生入场时间为面试当日上午7:30-8:30,8:30后考场大门关闭,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
(三)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同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四)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五)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的报考职位及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
(六)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
(七)违反面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提供材料均用A4纸张印制。
(二)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按时参加面试,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未尽事宜,请与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
咨询电话:0826-2390075。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24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45-790A9207B2414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