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方式和截止时间
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线上电子审查+现场资料核验的方式开展。
1.线上电子审查。考生自行扫描资格审查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及压缩包附件请统一命名为“姓名+职位x”(如:张三+职位三),报送邮箱:327789293@qq.com。线上电子审查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12:00。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2.现场资料核验。考生携带资格审查纸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照规定时间到成都世代锦江国际酒店一楼大厅(成都市锦江区下南大街59号)进行现场资料核验,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到现场核验资料的,不能取得《面试通知书》,未携带《面试通知书》不能进入面试考场。
现场资料核验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职位 |
备注 |
2023年11月30日 |
上午9:30-11:00 |
23030001(职位一) 23030002(职位二) 23030003(职位三) 23030004(职位四) 23030005(职位五) 23030006(职位六) 23030008(职位八) 23030014(职位十四) |
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
2023年12月1日 |
上午9:30-11:00 |
23030007(职位七) 23030009(职位九) 23030010(职位十) 23030011(职位十一) 23030012(职位十二) 23030013(职位十三) |
(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国(境)内考生:
1.《四川省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1份(经学院、学校招生就业部门同意推荐并盖章);
2.笔试准考证;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学生证;
5.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
6.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需提供证明材料;
7.获国家级奖学金的考生需提供奖励证书(或评定文件);
8.获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考生需提供证书(或评定文件);
9.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正副班长〈正副书记〉,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并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生干部及职务,由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正副职)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聘书(或任职文件)。
第5、6、7、8、9项根据考生报名信息表填写的内容提供。
国(境)外考生: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全日制本科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
4.若考生已完成国(境)外学习经历,需提供对应学历毕业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
5.《四川省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1份;
6.专业证明材料。所学专业名称与四川省面向该校选调2024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公告》所规定的选调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须提供专业证明材料。
其他情况考生:
以本科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以本科或硕士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博士毕业生,还需提供本科或硕士就读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表彰奖励证书等与选调资格条件有关的证明材料。以双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供对应的双学位证明。
(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考录资格。
2.请各位考生按此公告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3.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并到指定候考室候考,证件不齐者不得入场。
2.考生入场时间为面试当日上午8:30前,8:30后考场大门将关闭,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
3.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同自愿放弃面试。
4.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5.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违者不得进入面试考场;不得佩戴肩章、胸花、手表、项链等各种饰品进入面试室,已戴的应自行取下并按要求存放在指定物品置放处。
6.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的报考职位及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
7.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
8.违反面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如有不清楚事宜,请联系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电话:0812-3350424。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23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45-9E4ACEC3D6200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