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47名考生参加体检(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体检通知书领取及体检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定于2023年8月17日,体检人员请于2023年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414室(米易县攀莲镇府城路86号),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体检通知书并交本人近期2寸标准免冠照片2张(不限底色)。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体检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联系电话:0812-3999732。
四、体检须知
(一)体检人员应于体检当天上午8:30前到达体检通知书上指定的地点,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体检通知书报到参加体检。超过8:30时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必须到指定医院按体检标准、程序进行,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3.体检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视听工具;如有携带,应主动全部上交工作人员收存,待本人体检完毕后归还。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持有通讯或视听工具的视为违纪,将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表中由受检者填写的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不食油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8.女性受检者处于月经期请在体检前主动告知医务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在体检前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孕期结束后再补检。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应检项目,勿漏检。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视为体检不合格,不再接受复检。
10.需检查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合适的眼镜。
11.体检医师和单位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可做出判断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8月11日
来源:https://www.pxrc.com.cn/WebSite/Home/NewsInfo?index=%200&type=Recruitment&Guid=NEWS6FC9247EC54B5B28A66505219A92642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