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加试技能测试的职位按笔试总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缺考或有违规违纪情况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3年5月5日至5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华蓥市红星四路18号(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3室),联系电话0826-4690530。
(四)资格复审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本人《2023年上半年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验后打印)、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报考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职位的,须出具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他依据材料。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2.资格复审考生须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替。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报考者的复审资格。
4.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手续和证明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
5.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后缺额人员递补
根据“公告”的相关规定,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递补人员并公告名单。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于2023年5月8日在华蓥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ys.gov.cn/)公告,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按本《公告》资格复审要求,于2023年5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到华蓥市红星四路18号(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3室)进行资格复审,逾时未参加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递补资格。
请有可能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考生务必密切留意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公告,以免耽误相关事宜。
二、面试事宜
(一)面试缴费
资格复审(含递补复审)合格的考生,当场缴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凡未缴面试考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方式
面试实行封闭管理。综合类、卫生类职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注意事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发放给考生本人的《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考生提前合理安排个人行程,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视情况追究责任。考生提供材料均用A4纸张印制。
(三)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监督及政策咨询电话
(一)监督电话
中共华蓥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26-4822197
中共华蓥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826-4892133
(二)资格审查和政策咨询电话
华蓥市人社局:0826-4690530
华蓥市卫健局:0826-4832638
2023年上半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综合类和卫生类)工作人员华蓥考点后续相关工作,请有关考生密切关注华蓥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ys.gov.cn/),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2023年上半年广安市公开考聘事业单位(综合类、卫生类)工作人员华蓥考点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华蓥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28日
来源:http://www.hys.gov.cn/hysrmzfw/gsgg/2023-04/28/content_68fecee38cf74581804e94c476120ab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