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从2022年7月11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考生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书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0831)2108053
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沙湾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数据中心619室。
邮编:644002
附件:宜宾市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三江新区岗位)笔试拟加分情况汇总表
宜宾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
2022年7月11日
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50975cd3-6f0e-4f45-af4c-7e71ee5b2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