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从2022年7月11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止。公示期间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考生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书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0831)7822849
通讯地址(邮编):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康宁路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六楼(644600)
附件:宜宾市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叙州区岗位)笔试拟加分情况汇总表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1日
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19189343-0aef-42b1-b2f3-f8ea518dee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