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对象
已入围成都市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体检环节考生。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安排
国(境)内考生体检工作定于2022年3月21日至23日在成都组织实施,国(境)外考生体检工作定于2022年4月上中旬在成都组织实施,具体体检日期以短信通知为准。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按公告要求携带身份证件、有关资料及签字笔于体检当日早上6:40前到达成都天府国际金融中心(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7号楼东广场集中,6:40准时开始检录、编组,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地点。
(一)出示身份证件
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提交资料
1.本人近期(6个月内)二寸免冠彩色(蓝底)证件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2.符合本公告第四条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3.信息填写完整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1)。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来自中国内地和澳门的考生,要求如下:
1.有下列任一情形的不能参加3月21日至23日组织的体检,并请于3月17日(星期四)上午12:00前与我部联系:
(1)3月21日之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2)3月21日之前7天内有直辖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的考生(不含中高风险地区);
(3)3月21日之前7天内有非直辖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不含中高风险地区);
(4)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以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5)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的考生;
(6)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以下考生须提供体检当日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2次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以采样时间为准;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载明有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单,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方可参加体检:
(1)3月21日之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的考生;
(2)3月21日之前14天内有本土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
3.其余考生均须提供体检当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载明有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单,检测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方可参加体检。
(二)来自香港、台湾和国外的考生,体检前应至少提前21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后,按照上述第(一)款要求执行。
五、体检纪律
考生体检时须遵守以下纪律要求,一经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则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并取消考生的体检及录用资格。
(一)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体检、请人代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二)考生集合后,须按要求上交随身携带的全部通信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家属及其他人员请勿陪检、跟随。
(三)考生体检时请记住自己的编号,体检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父母姓名等信息,不得与外界联系。
(四)体检中考生要服从安排,紧跟引检人员;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结果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的结论为准,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六、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费由我部统一结算,考生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二)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体检须全程佩戴口罩。请考生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体检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体检。
(三)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至12小时。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各类装饰品以及印花类衣物,女士请勿穿连衣裙及连裤袜。
(四)请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自行配备适合的助听装置;心脏病、高血压、哮喘等慢性疾病患者应正常服药;患有近视的考生请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五)女性受检者在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具体由体检机构统一安排;怀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胸片等放射性检查。
七、复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认真填写《成都市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考察人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并于2022年3月17日(星期四)16: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dgwyc2020@vip.163.com。
(二)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规定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成都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请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联系电话:028-61889406,028-61889410。
附件:
2.成都市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考察人员信息采集表.doc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2022年3月11日
来源:http://www.cd12371.com/Website/contents/41/1222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