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编外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要求的社会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内江市内常住户口(含应届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未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建立正式劳动合同关系;
5.符合聘用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辞退的;
7.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
9.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纹身等其他不宜从事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的;
10.在校读书的学生;
11.其他不适合从事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的;
12.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条件
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内江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3月14日至 3月 19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内江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办公室(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648号);联系人:王霞,联系电话:0832-2266179,逾期不再受理。
本人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1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1寸证件照2张;
3.《个人征信报告》;
4.内江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员报名表1份;
5.疫情防控期间,报考人员需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口罩,“绿码”和体温检测正常方可报名;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生参考资格或者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统一由内江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开考比例为2:1,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用人单位可以按比例缩减或取消招聘人数。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内容: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一对一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急处置、计划组织协调、人际沟通、情绪控制、职位适应能力等。
3.笔试、面试均实行总分100分制,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名单。
4.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内江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另行电话通知。
5.笔试、面试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本次招聘由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为体检指定医院,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内江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考察时,被考察人须提供户籍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未发现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和试用期内因解聘、半年内离职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聘用
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与确定聘用的编外人员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根据签订合同期限决定)。
四、待遇
(一)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具体薪酬标准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编外人员每月薪酬中代扣代缴。
(四)参照正式职工享有差旅费补助、伙食费补助,成为工会会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编外工作员经费由内江市财政局拨款保障。
(二)本次招聘的编外工作员工作任务由内江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统筹安排。
(三)本公告由内江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266179
附件:1.内江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点击下载)
2.内江道路运输发展中心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内江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2022年3月9日
来源:http://njpta.e21cn.com/newsDetail/121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