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聘职位及名额
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事务助理)6名。
二、考聘范围
面向社会考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为18周岁—35周岁(即1987年3月7日以后至2004年3月7日以前出生);具有全国助理社工师资格证书及以上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3月7日以后至2004年3月7日以前出生);
4.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22年3月7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
(二)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从社区岗位被解聘(辞退)后未满5年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有参与、组织、实施非法宗教活动行为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其他不适合在社区工作的情形。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22年3月7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3月7日起至2022年3月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聘采用现场报名,考生持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枣山街道办事处党建办公室(广安市广安区枣山街道枣山街12号205办公室)报名。
(三)报名资料
1.《枣山街道2022年公开考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籍(长期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须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近期白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
枣山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按照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笔试对象。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考聘全过程。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报考人员错填电话、关闭电话、更改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能参加下一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报考须知
1.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相关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2.联系人:何军强,0826-2611346(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准考证领取时间: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3月18日8:30至18:00到枣山街道办事处党建办公室(广安市广安区枣山街道枣山街12号205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笔试后请考生务必保留好准考证,如进入面试环节须凭此准考证进行面试。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试总成绩适时公示。
(一)笔试
1.笔试不指定书籍,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培训,基本内容为社会工作(社工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综合能力和应知应会的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方面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准考证。
3.考生于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笔试。
4.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枣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及枣山街道公示栏公告。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枣山街道办事处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考生。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与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
2.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由枣山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聘工作组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枣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及枣山街道公示栏公告。
六、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聘名额总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复检及递补
1.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3.体检具体事项在“枣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及枣山街道公示栏公告。
七、考察
枣山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聘工作组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审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原件、核实年龄、学历、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有无违法犯罪及不适合聘用的情形等。如政审不合格,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直到取足名额。
八、公示
(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枣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及枣山街道公示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查无实据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如存在影响聘用问题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统一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者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枣山街道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审核确认、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此次聘任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按相关规定发放劳动薪酬。
十、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若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枣山街道报告。
(二)考生应在笔试、面试当天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出具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若因考生体温测量异常,不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考试须全程佩戴口罩。
十 一、其他事项
本次考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考试规定执行,对违反聘任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考核聘任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公布本次公开考聘举报监督和政策咨询联系电话。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枣山街道办事处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聘工作组解释。
(二)本次考聘事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枣山园区纪工委,电话0826-2823123;枣山街道纪工委,电话0826-2125123。
附件:枣山街道考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中共广安枣山园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社会保障和应急管理局
广安市广安区枣山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4bxKePkgDNZGQ4GrRSJD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