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评对象
2021年下半年乐山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参加了面试的所有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
二、测评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2月21日(星期一)下午15时开始,当天完成。考生于2月21日下午15时准时到达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足球场处,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依次入场,未按时入场报到或证件(证明)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足球场(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222号)
三、测评项目、标准
1、测评项目:
男子: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
女子: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800米跑。
2、测评项目、标准和规则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四、纪律要求
1、请考生提前做好时间安排,未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测评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家属不得跟随、陪同测评,测评期间遵守封闭规定,不与外界联系,不会客,不处理测评工作以外的其它事务。若违反,取消考生测评资格。
3、考生集合后,须按要求上交通信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测评完后,凭有效证件领取个人物品。发现携带通讯工具的,取消该考生测评资格。
4、严格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管理。测评期间入厕须征得带队工作人员同意后,由管理员监督前往。不服从管理的,取消该考生测评资格。
5、考生一律着便装,不得着制式服装入场。
6、市纪委市监察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五、疫情防控事项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参照《关于2021年下半年乐山市政法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防疫要求,做好自我防控,并在体测当天出具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测评资格。
六、特别提示
1、如遇天气情况变化,体能测评顺延。但顺延通知以考生到达现场集合后由组织单位宣布为准。请考生务必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切勿以自己对天气的判断猜测是否延期。
2、体能测评结论及体检通知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公安局
2022年2月17日
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4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