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了2021年下半年达州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集中报到地点
(一)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2022年2月20日(星期日)13:00,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口(达州市通川区西外白塔路301号)。
(二)公安机关:2022年2月20日(星期日)上午8:00,达州市公安局大门口(达州市通川区永安街8号,达州市博物馆后面)。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及标准
共三个项目:
(一)纵跳摸高
(二)10米×4往返跑
(三)女性考生800米跑,男性考生1000米跑。
体能测评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等规定执行。体能测评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四、体能测评相关要求
(一)考生需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报到,未按时报到或证件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加测评的考生应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须仔细了解测评规则并按照对应的编排分组情况进行检录、测评。在测评中,考生须根据本人身体状况,量力而行,若因本人原因发生人身意外,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体能测试前需本人填写《达州市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承诺书》(见附件1),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试前需本人填写《达州市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承诺书》(见附件2)。
(四)考生着运动服、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评。
(五)考生一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已经携带的必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报到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能测评期间一经发现考生带有通讯工具,取消考录资格。
(六)体能测评过程中,如遇下雨等足以影响体能测评正常进行的情况发生,具体测评时间另行确定,考务人员将现场通知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体能测评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行程卡,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体能测评现场和考点。
(二)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时,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面试结束后,未离开达州辖区内的考生体能测评时,可依据面试提供的核酸检测报告;离开过达州辖区内的考生体能测评时,需重新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参加体能测评: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资格审查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
4.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
5.体能测评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
6.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
7.体能测评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五)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达州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达州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 达州市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承诺书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
2022年2月17日
来源:http://www.dzrsks.com.cn/newsDetail/67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