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雅安市雨城区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共计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雨城区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18—35周岁(1985年7月26日—2003年7月30日期间出生);其中,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90年7月26日—2003年7月30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30日。
2.报名方式:考生请如实填报《雅安市雨城区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737576873@qq.com,邮件主题格式及压缩包名称统一设定为“报考岗位+专业+姓名”。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只就考生填报信息是否符合报考要求进行审核,考生对其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初审工作由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截止后,经资格初审合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8月2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资格复审前,考生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凭报名期间邮件发送记录,联系并再次提交初审,经初审合格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8月4日-6日。
2.资格复审地点: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387号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A幢6012室)
3.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考生请携带《报名表》一份,有效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免冠照2张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缴费。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均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四、面试
面试由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8月8日,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要推迟面试的,将通过联系电话通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面试工作组在面试结束后可视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可按岗位分别划定,也可统一划定。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等后续招聘程序。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将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请考生注意查阅。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通过联系电话通知考生。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单位实施。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聘用单位根据以上情况,提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并对提出的结论负责。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依规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联系电话是报名、递补等程序中联系考生的重要方式,考生请如实提供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或未能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我市防疫工作相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面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安排如下:
1.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面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半个小时到达面试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提前到达雅安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8月2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6.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2823845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雅安市雨城区纪委:(0835)2820000
附件:1.《雅安市雨城区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点击下载)
2.《雅安市雨城区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5日
来源:http://www.yarsks.com.cn/newsDetail/7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