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员确定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政策性加分)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的,按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加试专业知识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职位的考生,其《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试其他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成绩(不含递补体检人员),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在体检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市铁路医院检验技士(师)岗位(职位编码:1250103)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三、体检通知书领取及体检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定于2021年7月24日,体检人员请于2021年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到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62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体检通知书并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联系电话:0812-3332281。
四、体检须知
(一)体检人员应于体检当天上午8:00时前到达体检通知书上指定的地点,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体检通知书报到参加体检。超过8:00时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现将相关体检注意事宜告知,请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2.体检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视听工具;如有携带,应主动全部上交工作人员收存,待本人体检完毕后归还。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持有通讯或视听工具的视为违纪,将取消体检资格。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体检表中由受检者填写的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 在体检过程中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距离;如出现发热、咽痛、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请立即告知工作人员,并中止体检。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不食油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待孕期结束后进行补检。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应检项目,勿漏检。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视为体检不合格,不再接受复检。
10.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1.体检中严禁考生向体检医生自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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