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补充工作力量,拟公开遴选1名工作人员。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面向九县(市、区)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
(二)遴选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学习能力、调研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2.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务管理专业。
3. 年龄35周岁以下。
4. 具有3周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并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 近2年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第一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遴选报名
本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2021年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南充市国资委组织人事科(地址:顺庆区驻春路168号)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用于资格审查: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
4. 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5. 《南充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须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6. 所在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7. 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笔试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本次遴选计划。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南充市国资委组织人事科电话通知或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 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主要测试综合文稿写作能力,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内容。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以后登陆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应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到南充市国资委组织人事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2. 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遴选名额,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达不到3:1,则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综合分析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
(五)考察和体检。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考察工作由南充市国资委组织人事科负责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遴选单位或考生对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和体检环节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六)公示。根据体检结果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调入。公示期满后,对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经市国资委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咨询电话:0817—2258892。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遴选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817—2168262。
附表:1.南充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公开遴选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6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