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考调名额及岗位
(一)岗位一。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岗位工作人员6名(因工作性质,限男性)。
(二)岗位二。县委巡察机构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因工作性质,限男性)。
(三)岗位三。蓬溪县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事业人员1名(县纪委监委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不限性别)。
二、公开考调的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遂宁市范围内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岗位一、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人员(岗位三)。
(二)考调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吃苦耐劳,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岁以下(1985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服从考调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国家或地方、行业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报考者本人携带所需资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蓬溪县政府五楼纪委组织部(501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2.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将所需资料(PDF格式)发至指定邮箱(249223581@qq.com),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通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suining.gov.cn/),下载《中共蓬溪县纪委蓬溪县监委2020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时间:2020年12月8日—12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资料
1.《中共蓬溪县纪委蓬溪县监委2020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人员聘用审批表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等证件和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份(现场报名需同时提供原件);
4.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1张(备注报考岗位+姓名)。
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印章以证效力。网络报名邮件标题及资料请注明“职位编码+姓名”,如“岗位一王XX”。请勿重复发送邮件;若信息有误,请在最终版邮件标题中注明“修改后终版职位编码+姓名”,如“修改后终版岗位一王XX”。
(三)考试
凡通过资格审查者,考调单位将在笔试前通过电话、信息或电子邮件等,反馈是否进入笔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根据笔试情况,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政治立场、思想观点、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凡进入面试者,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调名额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由蓬溪县纪委监委统一组织,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考资格和调动条件,同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如考察中发现考生不符合考调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考调资格。因考察不合格,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调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即取消考调资格。
(二)报考者须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个人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辅导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调资格。
(三)蓬溪县纪委监委干监室对考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者,按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监督电话:0825-5420326。
六、组织实施
此次考调工作由蓬溪县纪委监委牵头,会同蓬溪县委组织部具体实施。
七、其他
本公告由蓬溪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蓬溪县纪委蓬溪县监委2020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联系人:朱姝 联系电话:18282502873 0825-5392345。
中共蓬溪县纪委 蓬溪县监委
2020年12月8日
来源:http://rsj.suining.gov.cn/zkxx/-/articles/185930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