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宜宾市叙州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临聘人员,名额1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与范围
宜宾市叙州区户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政治思想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岗位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和心理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
4.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自动化软件。
5.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将取消此次招聘,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
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12月1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办公室,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文化中心10楼1005室(柏溪街道城北新区青龙街,体育中心旁)。
3.报名所需资料:
(1)填写《宜宾市叙州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
(2)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现场报名。
(3)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现场审查考生资格。
4.费用: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考核形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形式开展考核,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创新、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宜宾市叙州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确定后另行电话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由宜宾市叙州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过往表现等,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合格者予以公示。
(五)递补及公示
1.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本岗位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照本公告办法和考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递补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中国三江人才官方网站(http://www.ybrc128.com/)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与管理
所聘岗位属于临聘岗位,实行灵活的聘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计划外用工人员。聘用后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按照现行政策法规和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待遇标准按照宜宾市叙州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现有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
本公告由宜宾市叙州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宜宾市叙州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办公室:0831-6613563。
附件:宜宾市叙州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