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工作职责及补助标准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畜牧兽医工作,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语言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主要从以下三类群体中招募:一是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二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若不能直接提供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依据的,则需提供村委会(社区)和片区中心畜牧兽医站证明。三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二)工作职责
一是为服务乡镇(街道办)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三是与乡镇(街道办)兽医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镇(街道办)兽医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四是为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办)畜牧兽医站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三)补助标准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待遇标准每个服务年度总额不得超出3万元(其中: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满绩效考核6000元,考核合格后予以一次发放,不合格则不予发放)。县农业农村局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购买人身意外险200元,服务期内其他保险由动物防疫专员自由选择、自行购买。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仁寿县基层畜牧兽医站的临聘人员以及村组干部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二、工作区域及名额
工作区域为仁寿县范围内(含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全县共计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3名。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请的方式进行,符合招募对象和条件的人员请于2020年8月19日至2020年8月25日的工作日,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资格认证证书(执业兽医证、乡村兽医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报名表2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六号楼208办公室)报名。
(二)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募要求条件的,均取消招募资格。
四、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内容包含公需知识和动物防疫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一)面试考核时间
另行通知
(二)面试考核地点
另行通知
五、公示
各招募岗位按照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由县农业农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对实名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经仁寿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不宜招募的,取消其招募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签订服务协议
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由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与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签订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川农函〔2020〕649号)要求,为确保招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指导。
咨询电话: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028-36286316
仁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028-36293955
附件:仁寿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
来源:http://www.rs.gov.cn/info/3490/1008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