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本次涉及考调单位 2个,考调人员6名,具体详见附件1《冕宁县2020年公开考调县级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县内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满最低服务年限(除中央、省、州有明确规定外,全日制本科学历最低服务年限放宽到满3年);
3.具有与考调岗位相应的公务员身份;
4.具有公开考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岗位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7.符合调动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者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取得学历时间等,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8月20日。报考者的干部人事档案认定出生年月与身份证出生年月不一致的,以干部人事档案认定时间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新招录公务员尚在试用期;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有吸食毒品行为的;
5.近五年参加各类聘用或录用考试,有替考或其他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1.报名时间:2020年 8月21日-25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552办公室。
3.报名提交的资料: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效期限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党委(党组)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在本县工作年限情况、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等内容);
(5)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版彩色标准照3张(须与报名表上照片一致);
(6)参加工作文件(需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及能证明身份依据的其他证明材料;
(7)本人所在编制单位《编制卡》复印件(需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1.报考者需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等内容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提供的各类证件、资料及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必须真实有效。
2.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要求及本公告规定情形的,均取消其考调资格。不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全部所需证件或证明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
(三)考试
岗位一只进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岗位二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为100分。
所有成绩分值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3:1,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削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参加考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2.面试
(1)岗位一面试比例为2: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2:1开考比例,削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岗位二根据岗位考调名额2: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实际参考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有效笔试人员(即不包括笔试科目为零分及以下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公布。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末位名次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进行加试。以下递补均按此程序进行。
2.体检标准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
3.复检
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五)考核
1.按照体检结果确定被考核对象。若被考核对象自动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经研究同意后按程序递补一次。
2.考核组对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突出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核组将查阅档案,考核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核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核对象的实际情况,并按要求出具廉洁自律等有关材料。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3.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调人员。
无特殊情况,考生自愿放弃考调的,须在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又放弃资格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各种人事考试。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调人员情况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调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动后的职级等由主管部门结合用人单位工作情况确定。考调单位必须严格管理新考调人员,若调动后一年内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管理。
四、其他事项
此次公开考调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务费。
为维护考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考调工作在县考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对整个考调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者须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考调资格。
报名时,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由县考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834-6751776
监督电话: 0834-6723164
附件1:冕宁县2020年公开考调县级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点击下载)
附件2:冕宁县2020年公开考调县级行政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
来源:http://www.mn.gov.cn/gk/xxgk/jbxxgk/rsxx/202008/t20200820_16723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