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要求: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本人,请参加体检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若未按电话通知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2、体检人员须带上本人身份证。
3、体检费用自理。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参加体检的考生若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或不缴纳体检费用的视为弃权,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联系电话
六〇一大队人事科:0812-2260244
水文工程大队人事科:028-86101365
六0五大队人事科:028-37625576
六〇六大队人事科:028-86101004
成都地质调查所人事科:028-85652253
冶金地质勘查院人事科:028-83252595
特此公告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