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人数
(一)办公室文秘1名;
(二)建筑类协助执法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办公室文秘: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文秘、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3.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4.年龄20—35岁周岁。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和资格,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不限专业。
(二)建筑类协助执法人员: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建筑类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4.年龄20—45周岁。
5.有两年以上实践工作经验及相应资质或证书。
四、报名时间
2020年1月17日起至1月23日止(工作时间)。
五、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带上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应聘人员登记表》在指定地点报名。
六、资格审查
由枣山园区城管执法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具有丰富工作经验且业绩特别突出的,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七、考试方式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等。考试总分100分,笔试与面试分值权重各50%,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确定拟聘人选
在合格者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政审、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县级医院及以上),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由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直到补满为止。确定拟聘人员后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拟聘用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分局研究同意后统一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十、相关待遇
(一)对公开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枣山园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相关待遇参照园区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从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工作期间食宿自理。
十一、报名地点
广安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联系人:李丹,电话:0826-2560056。
附件: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枣山园区分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枣山园区分局
2020年1月16日